破产法院允许对未用作主要住所的财产豁免

By: 安德鲁·G. Lizotte

2017年2月21日

2016年11月, lol世界总决赛竞猜app提供了一个新的破产案的更新,解决了个人根据马萨诸塞州宅地法豁免其房屋价值的权利.   具体地说, 这个案件涉及到马萨诸塞州的法律是否可以适用于免除位于另一个州的财产的价值(它可以)。.  马萨诸塞州的一家破产法庭最近处理了另一个与宅基地问题有关的新问题——那就是, 债务人是否可以根据联邦豁免计划豁免房屋的价值,如果该房产不是债务人的主要住所.

马萨诸塞州法律允许债务人免除最高500美元的债务,在债务人所居住或拟居住的主要居所中,以价值$ 5,000元缴付.  联邦豁免计划, 哪一种远没有那么慷慨, 允许债务人免除高达23美元,债务人或其家属“使用”作为“住所”的房地产价值675美元(债务人可能需要使用联邦豁免), 而不是马萨诸塞州的州豁免, 如果联邦豁免对其他资产提供更慷慨的豁免权利, 除其他原因外).  在最近的案例中, 债务人向受托人指出,她的"住所"是她在Mendon的公寓,她住在那里主要是因为那里离她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很近.  债务人寻求豁免, 然而, 在斯旺西的家族宅基地里, 她父母主要住在哪里.  债务人经常留在斯旺西照顾她的父母,并打算搬到斯旺西, 她寻找离斯旺西更近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就是证据之一.  受托人对债务人对斯旺西财产的豁免主张提出质疑,因为债务人在宣誓后表示并未“居住”在斯旺西财产中.  法院的结论是,债务人可以有一个以上的“住所”,并且该住所的占用, 或使用, 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  债务人使用斯旺西房屋(经常过夜照顾她的父母,并留下个人物品,以照顾和安慰她), 再加上她明确打算只住在斯旺西,但由于她的医疗状况而推迟了, 是否足以满足免除她在斯旺西家中的股权的要求.  法院自由地解释了豁免法,并认定债务人履行了将斯旺西财产作为住所进行“建设性使用”的责任.

如果债务人利用马萨诸塞州宅地法寻求免除斯旺西财产中更大数额的权益,法院是否会得出类似的结果,这将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而马萨诸塞州的豁免法仅限于一个人的“主要”住所, 而不仅仅是联邦豁免计划下的“居住权”, 如果一个人不仅居住而且“打算居住”在该房产上,则可以使用州宅地法.  尽管斯旺西并不是债务人的主要住所, 她确实有强有力的证据表明她打算离开门登,让斯旺西成为她唯一的住所.

这个案例是 我是玛丽·安·布罗德里克,案件编号14-42104-CJP来自美国马萨诸塞州地区破产法院.